【屠龍小隊案】有作證警員否認曾將子彈放入賴振邦褲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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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4-06-20 02:25

By: 無綫新聞

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有作證警員否認,曾將子彈放入被告賴振邦的褲袋。

第38天審訊,繼續傳召警員作供。警員劉德培指,在拘捕行動前訓示中,得知被告賴振邦涉及串謀傷人案,但對其他與案相關人士犯案手法不知情,亦不知道有其他人因案被捕。

證人又指在賴振邦「3C工作室」檢取證物行動中,案件主管曾要求他檢取所有電子設備,但他不知道賴振邦是否有手機在身,亦沒查問哪一部手機屬於他,因當時處理大量證物,忽略問這些問題。又否認因為認定「3C工作室」是「黃店」,所以檢走現金以阻礙其運作。

警員張錦麟在盤問下指,2020年1月19日帶賴振邦到長沙灣警署一房間,稱接到指示執行調查隊工作,要客觀了解他的背景,但並非搜證一部分,亦沒在警誡下發問,事前亦沒有向拘捕隊了解賴振邦情況。又指要得到對方回答才會建立詳細調查報告,但賴振邦全部問題均沒回答。

張錦麟不同意辯方指向賴振邦展示Telegram紀錄後,要求對方背讀紀錄出現的名字,及曾提過「話識佢哋就放你走」,「唔係一定整到你坐十幾碌」。又否認將一袋子彈放入對方褲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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