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公司未經同意從運輸署紀錄獲市民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罰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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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4-07-02 04:16

By: 無綫新聞

有汽車公司在未經同意下,從運輸署紀錄獲取市民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違反私隱條例,共被罰一萬元。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去年11月,兩名市民收到涉案意鋰駿汽車有限公司的促銷信件,上有事主的英文姓名及住址。

兩人致電公司查詢,獲告知是透過運輸署紀錄獲取有關資料。於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公署轉介至警方調查,最終落案起訴公司四項違反私隱條例直接促銷罪。

涉案公司承認所有控罪,每項判罰2,500元。

私隱專員公署歡迎裁決,指資料使用者在進行任何直接促銷前,須先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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