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請辭,周三起免除職務。他上星期公開表示,考慮參選下屆行政長官。按照選舉法例,法官和官員如要參選,必須在本周四提名期開始前辭職。
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發布行政命令,指應岑浩輝請求,本月28日起免除其終審法院院院長、終院法官,及澳門特區推薦的獨立委員會委員職務。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表示:「行政長官是服務澳門特區、服務居民的崇高職位。一直以來,我都有為澳門服務的願望,有些朋友亦鼓勵我為澳門繼續貢獻。」
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上周四被問到會否參加行政長官選舉,表明正在考慮。
選舉本周四開始接受提名,至下月12日。按照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法》,司法官或主要官員等,須於提名開始日前已辭職或退休。
62歲的岑浩輝中山出生,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於內地擔任執業律師,八十年代移居澳門。澳門回歸時,以38歲之齡擔任終院院長,主審過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及檢察長何超明貪污案;曾倡議離婚、遺產繼承等無爭議案件,交給其他部門處理。
岑浩輝說:「希望那些所謂法律界元老們,要確實正視和擁抱澳門特別行政區已經回歸中國,並成立近18年的社會現實。不要再死守那些在歐洲傳統大陸法系國家,包括葡萄牙,早已拋棄、阻礙社會發展和司法運作的舊思維、舊制度。」
他多次提出司法改革,摒棄殖民管治時的法律,司法官要與社會保持距離。
岑浩輝稱:「澳門這個充滿人情味、以華人為主體的小社會,人際關係密切,各種利益、盤根錯節的社團社會,問題就非常突出。據統計過去數年,平均每年有約60名公職人員觸犯刑律,主要涉及濫用職權。」
第六任澳門行政長官選舉將於10月13日投票,12月20日宣誓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