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官完成引導 陪審團開始退庭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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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4-08-26 20:24

By: 無綫新聞

七名男女包括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爆炸案,陪審團開始退庭商議。

案件第81日審訊,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完成引導陪審團,解釋罪行元素是涉及經設計和有能力導致死亡或重大物質傷害的爆炸性裝置,而警方於華仁書院檢取的屬於爆炸性裝置。

另外,若相信被告黃振強和彭軍壕有關將炸彈放置軒尼詩道等證供,則是接納該裝置會被放置或引爆。

她又指,串謀不必有書面紀錄,語言或行為皆可達成打算實行非法目的的協議,陪審員須肯定案中存在意圖令人死亡、被告有意圖達成協議等,只要對其中一項元素感到不肯定,都要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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