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彌敦道暴動案 最後一批八名被告判囚四年兩個月至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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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4-09-15 20:53

By: 無綫新聞

2019年彌敦道暴動案,最後一批八個被告,判囚四年兩個月至四年半。

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後,逾千名示威者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間一段彌敦道聚集,有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其後驅散,拘捕213人,分17案起訴暴動罪。

最後一批八名被告,經審訊後全部裁定暴動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雅茵判處監禁四年兩個月至四年半。

警方總結彌敦道暴動案,被捕的213人中,合共200人暴動罪成,最重判囚64個月。

東九龍總區警司(行動)黃奕隆稱:「由第一宗審訊在2022年4月12日,至最後一宗審訊2023年12月21日,期間這審訊過程非常漫長。這宗案件亦是史無前例,涉及被捕人數、規模及案件複雜程度對我們而言,也是很大的挑戰。多謝律政司提供寶貴法律意見,亦要感謝案件主管、團隊,面對一波又一波挑戰期間,保持專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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