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學生涉中大衝突案承認暴動罪 判囚2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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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4-11-13 00:42

By: 無綫新聞

2019年中大暴亂,一名理大學生原審裁定脫罪,案件重審,被告改為認罪,判囚2年9個月。

2019年11月,中大二號橋發生激烈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警方驅散,拘捕多人,控以暴動罪。當中理大學生李俊皓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之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區域法院重審。

現年29歲的被告改為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李慶年判刑指,被告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判被告入獄2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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