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稱,計劃放寬規管僭建圍封露台,日後若經審核無問題可保留。又形容今次涉及僭建等的修例徹底,市民不應有僥倖心態,等待政府再有某些放寬。
去年接連有獨立屋被發現嚴重僭建,政府提出修改《建築物條例》,按僭建嚴重程度,有不同罰則,晾衫架、冷氣機支架、簷篷等小型僭建或工程會擴大豁免範圍。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稱,不會擴大很多,主要是放寬構築物的長闊度。某些建在較高位置的小型僭建物,若持有人聘請專業人士審核過無問題,未來就可以保留。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大家可能在一些樓宇,想掛一支旗幟伸出來。這些旗杆,我們日後亦會嘗試,只要不大過某一尺寸,我們也算入小型工程之內。現時有一些露台,大家會圍封起來,理論上我們現在都要執管。將來我們都希望,只要並非我們所說的最新的環保露台,舊有的露台找人檢查過(無問題),我們也可以讓你保留。」
她稱現時未遵辦的清拆令有約3.6萬張,當中三成至一半屬小型僭建,相信修例後,至少萬多張經審核或可保留,會有三年寬限期,估計每項覆核費平均數千元。
不過今次會否令人覺得日後或有更多放寬,拖延處理小型僭建?甯漢豪強調,有提高罰則,「不審核不清拆」先要定額罰款一萬元,再被定罪增至罰40萬元。
甯漢豪指出:「我們今次是一個頗徹底,如果大家懷著僥倖心態,我不如暫不做了,再等一會。當我逮捕到你的時候,條例又通過了,我便會使用較重的罰則去施加,真的不值得。」
至於嚴重僭建,她提醒修例後,就算是前業主留下,只要修例後若干時間,例如數個月後仍然存在,現任業主都會被控告。她稱現時小型及嚴重僭建各佔一半,放寬小型僭建後,可加密巡查嚴重僭建。
去年接連有舊樓因失修有混凝土等墮下,政府撥資源支援驗樓驗窗,但面對財赤嚴重,應否強制業主儲維修費?
甯漢豪表示:「我想都是需要社會廣泛討論,所以我們都會看一看,市建局現時先行先試的。如可行的話,都朝著這方向,但我相信未必這麼快到『強制』。會否日後如實行得好,想一些誘因鼓勵大家做。」
被問到是否例如差餉減些或稅務優惠,甯漢豪稱:「我想可有很多方法的,現時先不要預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