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一名時任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承認瞞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共逾13萬元。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52歲被告陳永高,承認四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罪名。另外五項相類罪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透露,被告在2009年至2020年期間,先後四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報稱沒欠下任何財務機構債項。被告每次申請預支金額,由約28,000元至40,000元不等,涉及款項共逾13萬元。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等待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