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審訊踏入第106日。
黎智英早上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他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繼續由辯方引導自辯。
辯方早上問及多位專欄作家,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不再在《蘋果日報》撰寫專欄。
《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曾在工作群組,問《蘋果》管理層工作有何困難。他向法庭指,主要是想討論《國安法》的影響,及在新法例下如何向公眾傳遞訊息。
以筆名利世民,為《蘋果》撰寫專欄的李兆富當時決定封筆。黎智英發訊息問他能否在保密下,繼續代為在Twitter發文,黎智英解釋因未找到人接手,而李兆富不想被人知道。
另一專欄作家古德明亦宣布擱筆,黎智英向張劍虹稱其文章有時太過火。黎智英解釋是因為他經常批評中國人,認為不用如此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