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審訊踏入第103日。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繼續由辯方引導自辯。內容圍繞在他《蘋果日報》撰寫的文章內容。
辯方展示《蘋果日報》2020年6月14日刊登由黎智英撰寫的專欄,提及《港區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文明價值等。
黎智英指,撰文時《港區國安法》尚未推出,只是從《華爾街日報》等英文報章,看到資料後整合和發表感想。法官問黎智英《港區國安法》公布後,有否親自細閱條文,黎智英指「應該無」。
黎智英在文中又提及他涉及的刑事恐嚇記者案,向法庭申請出境許可被拒,指「誰會在國安法風頭火勢下,承受政治風險?」。
辯方問他,是否有意圖煽惑他人憎恨香港司法機構,黎智英否認,指他只想表達案件很有政治性。
法官杜麗冰質疑刑事恐嚇案,難以稱上是「政治案」,黎智英回應稱,「我本人便是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