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第一百日審訊,黎智英繼續出庭自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審訊踏入第一百日。
辯方先問及黎智英的帳目,當中1,300萬元的款項列為「Mark's Project」,黎智英指如涉及捐款就會這樣列明,但他沒有了解細項。
辯方又問及與從犯證人、陳梓華有關的帳目,其中在2019年10月11日,一張支票入帳14.4萬元。黎智英指是支持陳梓華舉辦的報紙展覽,他無留意內容,只是負責簽名。
被問及為何在2020年將名下一間離岸公司轉予陳梓華,黎智英指因為陳梓華向Mark Simon稱無法開設戶口,Mark Simon就將該公司及戶口全部轉予陳梓華。
另外壹傳媒前營運總裁周達權,及Mark Simon在2020年2月,向陳梓華支付八萬多元。黎智英指在庭上首次知悉相關款項,又指若涉及台北會面的費用,是由Mark Simon自行決定。
他否認相關款項是要求陳梓華,協助呼籲外國制裁內地和香港的報酬,亦不知道在「大埔開槍案」後,陳梓華有意在外地成立香港流亡政府,及為勇武派提供軍事訓練等。
指定法官李運騰質疑黎智英與陳梓華有何關係,為何需要提供協助?黎智英回答指,只是單純想幫助陳梓華。
辯方之後再提及黎智英的Twitter帖文,對於部分帖文加上主題標籤「IPAC」,即「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縮寫。黎智英指不知情,直至庭上作供才知道,又指不知道「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及研究員裴倫德與聯盟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