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建議修例 將嚴重濫用公屋定為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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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5-01-13 20:24

By: 無綫新聞

房屋局建議修訂《房屋條例》,將嚴重濫用公屋定為刑事罪行。

在現行條例下,公屋租戶將單位分租予他人,或將單位用作商業用途,房委會只有權終止租約。房屋局建議修例,定為嚴重濫用公屋罪行可罰款50萬及監禁一年,並賦權房委會人員檢查可疑人資料,包括身份證,並建議延長虛假陳述及拒絕提供資料罪的檢控時效,目標是今年4月提交立法會審議,希望明年中實施。

當局相信修例可有效提升阻嚇力,打擊將公屋當作賺錢工具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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