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人工智能發展迅速,政府去年就需否修訂《版權條例》諮詢公眾,創科業界與版權組織分歧顯著。
訓練人工智能模型需要使用大量文本及數據,或涉使用版權內容,外國就有這類侵權官司。因應人工智能發展修訂《版權條例》,目的是減少法律不確定性。問題是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與版權內容的關係,界線相當模糊。當局必須小心處理,既要方便人工智能發展,亦要避免削弱版權保障,打擊內容供應者及創作生態。
星島日報社評︰大灣區航空早前突然取消二、三月,合共一百二十八班往返泰國、南韓、日本和台灣的航班,多達五千五百名乘客受影響。許多人心裏有一個疑問,為甚麼灣航一開始會開設那麼多航班?合理解釋是隨著香港戰勝疫情,航空業界逐漸恢復榮景。灣航高層可能覺得有利可圖,遂採取進取的營運策略,積極擴張航點。
這種判斷在作出決策那一刻不能說是全錯,但肯定有商業風險,要有周全規劃備案。唯事實證明,許多航班的乘坐率不似預期,開設多條新航線的決定是盲目的,結果就得接受市場力量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