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涉2020年放炸彈案 專家指涉案裝置能致人死亡或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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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5-03-05 05:48

By: 無綫新聞

八人涉嫌2020年初放置炸彈案,在高等法院續審。

警司盧秉善以爆炸品專家身份作供,其專家報告指,明愛醫院男廁發現褐色物質的破裂玻璃樽,已燒毀電池和電線,喉管亦破碎,相信由熱力引致,而非爆炸效應。涉案爆炸裝置內有500至1,000克,由糖和硝酸鹽混合而成炸藥。

至於羅湖站發現的裝置,內含1,000克由硝酸鉀、硫磺及鋁粉混合粉末,屬爆燃炸藥。兩個裝置均能產生高溫、爆破和爆裂效果,有能力導致他人死亡或嚴重傷害。

案發在2020年,港鐵羅湖站及明愛醫院被人放置炸彈,八名被告,七人被控違反《反恐條例》,一人被控企圖製造炸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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