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咇」發表煽動文字案|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駁回譚得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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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5-03-05 18:13

By: 無綫新聞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他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

譚得志被控2020年擺街站時,多次叫喊「光時」等口號,經審訊後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成立,判入獄40個月,本案已完成服刑。

之後因民主派初選罪成,現時仍然服刑,今早沒有到法院。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駁回他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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