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處理大型維修工程採購提出修訂建議 授權票數目維持不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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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6-11-03 16:45

By: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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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業主立案法團等,處理大型維修工程採購提出修訂建議,包括引入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等,但授權票數目就維持不設限制。

宏福苑大火揭示,樓宇維修制度存在問題,民青局計劃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在完成公眾諮詢,並考慮了獨立委員會建議後,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提交新的修訂建議方案,就大型維修工程採購,諮詢文件建議,為業主出席會議及親身投票設門檻。

當局最新指有意見指,擔心會造成流會,會議法定人數維持原有規定。親自投票的門檻則分三級,金額越高、需參與投票人數越多,最高的是每個單位,如需平均承擔達12萬元,須由至少百分之十,或二百名業主親自投票。而由新成立的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指派驗樓顧問的樓宇,就可豁免門檻規定。

又建議規定在議決大維修工程的業主大會,至少七天前召開簡介會,亦須在開標後舉行,讓業主更了解其方案。如未能召開,不得在大會通過大維修決議。至於第二類大額採購,有意見指主要涉恆常服務合約,如設投票門檻,會增加採購難度及法團負擔,當局指仍需作研究。

另外局方原本建議就授權票設上限。當局指有逾半人士反對,未能就上限門檻,如何識別及處理超出數目等,達成廣泛共識,建議先從抽查工作入手。

物管公司或管委會主席,須抽查授權票總數的兩成或二十份,以較多者為準。對於當局亦曾建議,所有授權票可在業主大會開放查閱。不過考慮私隱問題,改為只容許業主,查閱自己單位的相關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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