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社論|依法維護國安 違法必究必懲|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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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6-08-22 07:29

By: TVB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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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被裁定罪成,早前承認控罪的何俊仁亦被裁定罪成。特區政府表示歡迎裁決,行政長官李家超指,當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堅決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對此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亦指,裁決結果彰顯法治精神,其行為構成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現實危害,必須追究嚴懲。

今次,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頒布了長達207頁的判詞,詳盡列明眾被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證據確鑿、事實清楚,程序公開透明,裁決合理合法,彰顯了法治正義,捍衛了國安法權威。判詞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中國共產黨領導是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的核心部分,惟「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通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未收手。法庭直言,一般合理的人接收到「支聯會」的信息時,必然理解到其綱領目標是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鼓勵他人付諸行動。批評政府並無問題,今次裁決清楚表明,任何人企圖用任何其他名義,不論如何偷換概念、巧言令色,以掩蓋其危害國家安全和顛覆國家政權的圖謀,只要違法就要面臨法律制裁。

事實上,舉世均不允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因此制定了相應法律制度與執行機制。然而,境外勢力卻以政治手段和誤導性言論,不斷抹黑香港國安法及干涉今案的公平審訊,相關圖謀堪稱險惡卑鄙。少數西方國家政客無視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做法,還跟亂港勢力、反華媒體狼狽為奸,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為被告開脫說項,美化危害國安行徑,罔顧事實誣蔑炒作,無疑是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公然踐踏法治精神,充分暴露其偽善與雙標,須予以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維護國安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安全為發展的前提,發展為安全的保障;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香港才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安全和發展,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也會因應形勢變化而其中一方要更突出更擔重一些。香港由亂到治並非只講安全及撥亂,由治及興也非只講發展及興治,而是由亂到治之中既有撥亂也有興治,由治及興之中既有興治也有撥亂,不能把兩者割裂開來,也不存在某方已做得差不多、某方就可完全不管了。一來,針對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必須防範、制止、懲治,三個層面皆要持續進行;二來,針對外部勢力的干預圖謀,也須高度警惕並有效防範阻遏,這是新時代大變局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皆有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依法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安行為,社會各界概不例外。在大家共同努力、國安法保駕護航下,「一國兩制」實踐必可行穩致遠,香港必可維持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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