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塔斯馬尼亞州政府,周四正式向議會提交新的《槍械法》修訂草案。外界批評州政府未有跟隨其他州分,設立每人可持有槍械數量上限,政府反駁指修訂草案內容,能夠平衡各方利益。
去年底悉尼邦迪海灘發生大規模槍擊案慘劇後,聯邦政府及各州政府,都致力推動收緊現行的《槍械法》。其中新南威爾士州政府,繼收緊個人可持槍械數量上限至四支後,日前再宣布十一月起,啟動大規模槍械回購,是全澳首個推行槍械回購的州份。
不過塔斯馬尼亞州政府,周四向議會提交的新《槍械法》修訂草案,僅要求獲發持槍許可的人,必須是澳洲公民,但現有持牌人將不受修例影響。新例亦提出對槍械重新分類,中口徑步槍和獵槍被列為,須受更嚴格管制槍械,加重對盜竊槍械等罪行的刑罰,及實施為期半年的自願槍械回購計劃等。
至於外界最關注的,收緊每人可持有槍械數量上限,則未見蹤影。
塔州警察、消防和緊急事務廳長埃利斯說:「這是一系列意義重大的改革措施,將確保我們能夠取得恰當的平衡。與其過度懲罰這些人,不如讓我們建立一個向前發展的框架。」
反對黨批評州政府出爾反爾,並承諾會向議會爭取,限制每人可持槍械數量上限。
塔州反對黨領袖威利說:「如果你對槍支問題態度軟弱,你對犯罪問題亦會軟弱,這正是州長羅克利夫的大逆轉。」
塔州綠黨議員巴杰稱:「這位警察廳長明顯地並不明白,公共安全是他工作的核心部分。」
塔州警察、消防和緊急事務廳長埃利斯說:「槍械數量上限不會帶來社區安全效益,因為只有守法的槍械持有人,才會受到數量上限的限制。」
州政府表示,已收到聯邦政府的信函,將通過談判解決槍械自願回購計劃,所涉及的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