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為欠債,前年在屯門山景邨住所燒炭,並企圖殺害妻女,承認四項企圖謀殺罪,判監5年4個月。
現年45歲的被告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四項企圖謀殺罪。事發在2024年6月,住在山景邨景安樓的被告黃栢廷,因生意失敗欠債近90萬元,無力還債,又擔心債主騷擾妻女,於是在晚餐混入安眠藥,令妻子及三名女兒昏睡,並燒炭企圖自殺及殺害一家,最後關頭不忍心,淋熄木炭後離家出走,同日被捕。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形容本案是悲慘事件,引述報告指,被告2017年起受抑鬱症困擾,明白他承受抑鬱症影響,但一直是有責任心且關愛子女的父親,盡力供養家庭,一時愚蠢犯下本案,亦已獲妻女原諒,事件亦沒有為受害人帶來長期身體及心理創傷。
不過,法官指被告的行為可怕,破壞家庭信任,判刑需反映阻嚇性。考慮他重犯機會低,承認控罪,綜合考慮後判囚5年4個月。
法官游德康表示,明白被告一生過得並不容易,現在找到問題所在,對日後處理難題有幫助,同時提醒被告要多與家人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