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 2026-07-23 18:38
By: 無綫新聞
競爭事務委員會建議《競爭條例》刑事化,最高判監至少7年,罰款至少500萬元,或按圍標利益百分比判罰,期望明年首季交立法會審議。
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向大埔宏福苑獨立委員會,就大維修工程圍標問題提交報告。
下午首次舉行公開會議,簡述報告內容,指大維修工程存在7種反競爭行為,包括合謀定價、「幽靈標」等。未來需循兩大方向「改革」,包括將《競爭條例》刑事化。屆時《競爭條例》將行「雙軌制」。
若案件證據確鑿,涉及相當大公眾利益,就會作刑事檢控,否則就按現時民事起訴。
主席翟紹唐指,9月將向政府提交修例建議,對於最高刑罰是多少,就稱循多方面考慮,但認為必須有阻嚇性。
競委會主席翟紹唐說:「我們的建議(最高監禁),是至少7年甚至是10年,亦有相應罰款。譬如500萬、1,000萬元,譬如1,500萬元,也是我們考慮的範圍內,這犯法行為中所得利益的百分之X,這百分之X可低於100,亦可大於100。」
翟紹唐指修例建議,爭取明年首季提交立法會,期望今個立法年度完成,亦指有足夠時間予公眾參與。
競委會2017年已推出不合謀條款,市建局「招標妥」的入標公司,現時都需要簽署。
為增加圍標「成本」,競委會將「升格」加入法定聲明要求,投標公司必需宣誓,表明不參與圍標,違者干犯虛假法定聲明罪。不過,法定聲明的要求,只屬自願性質。
翟紹唐表示:「強制不是那麼容易,始終這是商業行為,這是一個私人商業行為,在大部分時間,是有這困難。但政府公共投標,政府他們可選擇加入。」
競委會相信有一定阻嚇作用,呼籲各行各業踴躍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