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 2026-07-14 06:59
By: TVB 新聞+

疑似藝人的乘客與網約車司機爭執,相關的車廂攝錄片段在網上一度流傳,惹來私隱公署介入,社交平台已因應署方要求將片段下架。雖然本港沒有姓名或肖像權,在公眾地方拍攝到他人亦不必然構成侵犯私隱,但刻意拍攝某人並公開其容貌身分等個人資料,隨時惹上官非;車廂屬於半私人空間,更不能隨便將「車cam」畫面作網絡公審或滿足公眾好奇心等用途。網上世界並非法外之地,有些人認為網絡公審是「伸張正義」,然而稍一不慎,有可能墮入法網。今次事件突顯部分人對私隱概念仍存在偏差,當局有必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對於保障私隱的意識。
日前網上瘋傳一段行車記錄儀(車cam)片段,指一名疑似藝人的男子在搭乘網約車期間,因落車地點問題與司機激烈口角,互爆粗言,其間司機更高叫藝人的名字。網民議論紛紛,部分網民撐男乘客,認為網約車導航經常出錯,批評司機態度惡劣,另一派網民則指是男乘客霸道在先。然而比起爭辯誰是誰非,私隱問題才是事件關鍵所在。
私隱公署昨天表示是「主動出擊」,並收到一宗投訴,已向相關社交平台發出「停止披露通知」,有關片段已下架。署方還提醒網民不要轉發有關片段,否則有可能須承擔刑事責任。這次事件令人聯想起數年前一名的士司機公開一對乘客在車廂親熱的「車cam」片段。當年由於涉事司機身分未明,當事人亦未有正式投訴,私隱公署難以介入,但署方當時已明確指出,司機在車廂拍攝並外泄影片,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個人私隱。相比之下,公署處理今次事件,顯得較為主動及有力,除了有人投訴,亦因為現時法律工具較當年完善。
香港普通法並無肖像權的概念,一般而言,市民在街頭拍攝風景,途人若只是背景人物或偶然入鏡,一般不會被視為侵犯私隱,但如果刻意聚焦拍攝某特定人士,公開展示其容貌、身分或言行,甚至煽動網民針對當事人,則有可能涉及「不當披露個人資料」。「起底罪」2021年刑事化後,未獲當事人同意披露個人資料造成滋擾等傷害,一經定罪,更可判罰款及監禁。簡言之,法律規管重點通常不在於拍攝行為本身,而是有關影像是否構成「個人資料」,以及拍攝者如何使用有關影片。
的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安裝「車cam」,目的在於防止罪案,以及在發生交通意外或司機乘客起爭拗時作調查之用,不得擅作其他用途。現行法例下,的士、巴士等若有安裝「車cam」攝錄車廂內情,必須在車內顯眼位置張貼告示,提醒乘客正處於被監察的環境中。儘管網約車目前被視為一般私家車,相關規管並不適用,但跟搭乘的士相似,乘客身處車廂「半私人空間」,有理由對個人私隱抱較高期望。網約車司機未得到乘客明確同意,將錄下的車廂片段公開作其他用途,不管乘客是一般市民還是名人,顯然都有觸犯私隱條例之嫌。
今次網約車口角風波,涉事司機公開的車廂片段,既無「打格」模糊乘客面貌,片中更指名道姓說出乘客的名字,有理由相信司機希望讓網民清楚知道男乘客是誰。不管司機公開片段的動機是否想打擊當事人的公眾形象,但片段顯然起到網絡公審的效果,只是網民看法並非一面倒而已。
社交媒體時代,網絡公審成風,有些人認為這是「伸張正義」的方式,很多「鍵盤戰士」也樂意參與其中,有時甚至未看清全盤事態、未充分了解不同觀點與角度,就急於表態。近年不少人都喜歡將現場拍攝片段放上社交平台,就一些「看不過眼」的人和事,發起一場道德「公審」,然而稍一不慎,其實有可能構成侵犯私隱,甚至觸犯「起底罪」。這次網約車口角事件正是一次重要提醒,公眾上載片段之前應深思熟慮,以免誤墮法網。
多年前,曾有的士司機涉嫌偷拍女乘客哺乳並在網上發布照片,惹來婦權組織嘩然。時至今天,的士業界在保護乘客私隱方面的意識雖已有所加強,但偶爾仍有一些片段被上傳到互聯網。政府去年修例加強規管的士行業,包括要求所有的士必須安裝行程記錄系統,希望打擊濫收車資等亂象。業界預計明年初全港的士將強制安裝「三寶」監督的士司機服務,包括車廂攝像鏡頭、「車cam」及衛星導航系統。因應車廂監控的問題,的士車行表示,日後將全面落實雲端集中管理,單一司機將完全無法取得錄影資料,杜絕私自發布車內畫面、侵犯乘客私隱的問題。網約私家車服務合法化在即,當局應責成網約車平台,做好相關管理,保障乘客私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