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鑊鑊新鮮鑊鑊甘 議員操守不堪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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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6-07-02 08:29

By: TVB 新聞+

繼立法會議員陳家珮被揭發在灣仔駕車逆線行駛後,另一位立法會議員黃錦輝又捲入更嚴重的違法駕駛醜聞。他被指在中大校園內,懷疑醉酒駕駛撞毀另外兩輛私家車後不顧而去,直到東窗事發始折返助查,最終涉嫌「酒後駕駛」、「不小心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4宗罪被捕。一再有立法者知法犯法,議員操守備受質疑。

執法部門於本周一晚上接獲報案,指在中大一宿舍發現有私家車撞向另外兩輛停泊在附近的私家車後駛離現場。涉案66歲私家車司機其後返回現場助查,證實體內酒精含量超標約一倍,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被捕。私家車司機為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黃錦輝,他昨日上午仍渾然無事一般、笑容燦爛出席升旗禮,更在社交平台發相發文;中午被捕消息傳出後亦默不作聲,直到輿論發酵,網民狂轟,始在傍晚時分在社交平台發聲明道歉,聲稱會配合調查。

根據《議員守則》,議員如涉法律或刑事訴訟,以及可能影響履行議員職務的民事訴訟,應及時報告立法會主席,但據了解,事發後他並沒有向立法會作出申報。港府一直強調,醉酒駕駛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屬於零容忍的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監禁3年,最高罰款2.5萬元,扣分並停牌,重犯將會罰得更重。有消息指,與黃錦輝同名人士,也曾在2015年涉嫌醉駕被起訴。根據《議員守則》,議員一旦被判刑逾3個月,即喪失議員資格。

當然,是否失去議員資格仍是次要,事件最令公眾反感的是,這些所謂的代議士,每月享受高薪厚祿,待遇高人一等,滿口仁義道德,納稅人還未見其議政成績,已見有人知法犯法,知情不報,自以為有特權。更諷刺的是,黃錦輝曾在報刊撰文,大言炎炎倡議港府倣效英國,運用AI打擊醉駕,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議員連奉公守法也做不到,市民還能寄望他們監察政府、為民發聲嗎?由他們制訂法律,難道不是對法治之區的蔑視嗎?

醉駕的危害毋庸贅言。2009年落馬洲6死車禍,司機在飲用大量烈酒後駕駛,在落馬洲青山公路高速撞向一輛停泊在路邊的的士,導致5名乘客及的士司機當場死亡,被形容為本港史上最慘烈的醉駕事件。近一點也有去年的油麻地果欄貨車司機撞斃苦力案,一名燒烤店東主在飲酒後駕駛私家車,撞斃一名正在果欄工作的苦力,事後被揭發體內酒精含量超標近3倍。

儘管黃錦輝涉及的醉駕沒有造成人命傷亡,但性質同樣惡劣,何況人們對立法會議員的操守有更高要求,他本身也是一名學者和教育工作者,不可能不知是非輕重。上次陳家珮逆線駕駛已引發輿論嘩然,最終因為獲得建制力撐、擺出認衰姿態而被輕輕放下,今次若同樣大事化小,恐怕無法說得通。當局一直對完善後的選舉制度推崇備至,去年換屆選舉更豪花11.32億元公帑,結果代議士卻是這般質素,實在不孚眾望,令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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