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 2026-06-25 15:32
By: 無綫新聞

一名警員向銀行申請按揭時,訛稱物業是自住,但實際出租逾兩年,騙取逾460萬元按揭貸款,被判社會服務令。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33歲被告黃達穎,2020年7月以500萬元,購入牛頭角樂雅苑一個住宅物業,並向滙豐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申請九成按揭,聲稱用作自住用途,獲批貸款約463萬元。但被告在2021年1月至2023年期間,透過代理將物業租出,累計收取約30萬元租金。
廉署其後揭發案件,被告前年5月被捕,承認兩項欺詐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考慮到被告認罪、無案底,判處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