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 2026-06-24 15:13
By: 無綫新聞
在立法會大會上,有議員建議,要求電訊商就未能攔截詐騙短訊及來電作賠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指,相關做法會阻礙正常商業運作。
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莊豪鋒說:「現時香港銀行如違反反洗黑錢規管,出現漏洞時,金管局會進行主動紀律處分,為何此情境不可發生在電訊商上?」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回應:「共同責任賠償制度,這個做法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並不太普遍。電訊及網絡詐騙,可能牽涉多個環節及人士,有必要釐清騙案損失責任誰屬,要小心考慮推行相關制度,會否令市民對騙案的警覺性降低。第三是香港營商環境非常開放,如要求電訊商或其他機構,已合理履行盡職審查下作出賠償,或貢獻一定款項作簡易賠償程序,或會減低一般企業對在香港投資及營運的信心及意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