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母女相繼墮斃 悲劇何以至此|全文

publish: 2026-06-12 06:59

By: TVB 新聞+

太古城──一個向來被視為中產指標的屋苑,在表面溫馨的萬家燈火背後,發生了一宗震撼全城的悲劇。一對母女相隔約10小時先後從寓所墮樓身亡,導火線據悉是教育問題。可憐天下父母心,為了子女升學和前途,家長心力交瘁,但孩子何嘗不是備受壓力?事件讓人反思,在求學即是求分數、不能輸在起跑線的教育大環境下,父母和子女的矛盾如何化解?而慘劇發生後,政府給予的支援又是否足夠?

事發地點為太古城高山台廬山閣一單位。前日(10日)早上9時許,當局接獲一名12歲女童報案,指其母親懷疑從高處墮下。救護人員趕到後,證實女童的48歲母親當場死亡。消息指,兩母女曾因讀書和管教問題爆發激烈爭執,母親返回房間後,女童忽然聽到母親大叫,她進入房間後不見母親蹤影,卻見窗戶打開,探頭外望赫見母親倒臥大廈平台。女童隨即被安排送院,執法部門通知社署跟進,其後女童由父親陪同返家。及至晚上7時許,即女童回家僅十多分鐘,亦告墮樓身亡。

母女倆同日墮樓輕生,令人傷痛欲絕。據悉,母親為瑪麗醫院社署社工,可謂能醫不自醫;其上司是臨床心理學家,事後在東區醫院見過女童。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形容事件是悲劇,當時醫生、護士、社工都判斷女童可以回家,強調他們都是專業,但具體發生甚麼事還需調查。

人們對女童獲准回家的判斷有所質疑,並非沒有道理,一個只有12歲的女童,親睹母親墮斃,打擊之大可想而知。最難堪的是,事前二人曾發生爭吵,女童必然會將母親的死歸咎於自己,鑽入牛角尖。正如有議員指出,目擊至親輕生後的當事人,極易出現急性創傷及強烈內疚,屬於高風險情況,就算是成年人也承受不了,何況只是兒童?促請當局必須持續檢視相關危機介入機制,並針對目擊創傷者的支援服務建立恒常機制。

或許這些都是事後孔明,女童回家後究竟發生甚麼事,是其父親堅持讓女童回家,還是回家後疏於監管,抑或有其他家庭問題,有待查證,而且對於父親及其他家屬來說,母女之死絕對是刻骨銘心的傷痛,責怪任何人都已沒有意義。然而,政府必須加強支援,專業人士不能掉以輕心,卻是不爭的實情。究竟有關的心理學家、醫生和社工是如何斷定女童適宜回家,當局有必要檢討。

更須指出,是次悲劇的深層原因,恐怕還是源於教育制度。本港家長普遍認為「惟有讀書高」,要是子女學業成績稍遜,便會產生對其前途的焦慮,爭執由是而起,令子女承受極大壓力。這些年,學童自殺的新聞層出不窮,2025年全港中小學共通報31宗學生懷疑輕生身亡個案,數字較2024年的28宗上升,過去5年已有逾130名學童輕生。儘管政府針對中學推行的「三層應急機制」已恒常化,並擴展至小四至小六試行,惟成效存疑。歸根究柢,這個社會需要更多愛,家長子女之間需要更多體諒,才能減少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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