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條例新附屬法例完成審議 議員關注案件審訊途中被指明屬國安案如何處理

Local

publish: 2026-06-11 16:20

By: 無綫新聞

政府根據《國安條例》訂立的新附屬法例,日前已刊憲並即時生效,立法會相關小組委員會下午完成審議,明天向內會報告。有議員關注若在案件審訊途中,特首指明該案屬危害國安案會如何處理。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稱︰「原本有陪審團的,是否馬上解散陪審團,若出現這情況,是否案件要重新審理?」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必須要律政司司長發出一個證明書,證明這案件不需陪審團才會不用陪審團,這很視乎個別案件。」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我相信若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在調查過程中,全體的執法部門一定是已做很充分的調研,相信絕大部分情形下也不會在審訊期間出現這情況。這不是隨隨便便的決定,因為國安法也有條件的,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審訊的陪審員,或其他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這些也是很嚴謹的條件。」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管浩鳴說︰「有些人說,譬如我在某些日子穿黑色衣站著,會否去到國安(案)?」

鄧炳強說︰「我們不能一概而論,要看當時發生甚麼事,以及證據如何,聽你這樣說,其實本身可能有些行為,本身犯的罪與國安有關,可能已可用國安法相關的條例(處理)。」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