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論|大埔大火首宗刑事起訴 追責第一步要追責到底|全文

publish: 2026-06-11 06:59

By: TVB 新聞+

造成168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發生半年多之後,警方與廉署經過調查並掌握證據,起訴負責監督維修工程的顧問公司和總承建商,兩間公司的涉事董事、檢驗人員以及經理等7人共被控25項罪名。通過司法程序追究涉事者法律責任只是追責的第一步,獨立委員會將會就大火的成因以及各方的責任提交報告,並會提出改善建議。關鍵的追責行動,要看特區政府如何根據報告和建議,就制度的結構性缺失和漏洞,以及各部門責任不清和互不協調問題,採取行動加以改善,以及追究相關官員的責任,做到特首李家超一再承諾的「問責到底,追責到底」。

這宗案件7名被告的指控罪名包括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目前警方合共拘捕35人,相信其他人等將會陸續被起訴。法庭會公正裁決,還死者和親屬,以及全體市民一個公道。然而,逝者已矣,將涉嫌犯罪者繩之以法,是維護法律尊嚴,並通過案件的細節,教育社會各界人士要遵紀守法,市民的權利與平等才能得以彰顯。

就這宗被起訴的案件,有關控罪主要涉及4個範疇,除洗黑錢及妨礙司法公正之外,工程維修方面包括涉嫌在招標過程中造假、在工程監督上造假,涉案時間長達兩年半。即是說如果大火沒有發生,工程造假事情一直在特區政府各多個監管部門眼皮底下悄悄進行。

獨立委員會在多場聽證會傳召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警務處、房屋署、勞工處、競爭事務委員會、廉政公署及市區重建局等9個部門的負責人,就大火的成因,各自分管的範圍與具體工作提供證供。其中披露的一些細節,包括權責不清,有些部分重疊但又可以推卸到其他部門的很多方面,令人瞠目結舌。宏福苑幾座樓宇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居民沒有收到疏散的警告;維修工程改動逃生通道以至煙火滲入,造成居民被困;消防栓及喉轆系統關閉數月,不同部門雖收到申請但沒有認真處理;部分棚網不符合標準增加火勢蔓延速度;以及工地存在吸煙情况均沒有得到妥善監管。

相信獨立委員會將會以公正及負責任的態度,釐清各部門在冲天火災中的權與責,哪個部門沒有履行應有的權責,應該對大火發生以及迅速蔓延承擔多大的責任,並指出制度的結構性缺失與漏洞,為政府改善行政效率提供根據。

特首李家超也曾表示,大火事件顯示「多個環節出現失誤,要進行系統性改革」,他將如何按照獨立委員會的建議,在任期餘下的不長時間內進行系統性改革,這是後話。在推行必要的改革之前,必須要就造成重大人命傷亡事件追究責任。

追究責任當然是為無辜受難的死者與家屬討回公道,更重要是要為政府施政嚴肅綱紀,重申獎懲制度。大火事件暴露的問題,不是個別部門或者官員單獨的權責問題,而是制度的權責不清,事件發生之後仍然互相推諉。若然對此聽之任之,置若罔聞,市民將會對政府失去信心,影響施政效率。

特首李家超今年1月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執法部門的調查和獨立委員會會一絲不苟,查個水落石出,我會問責到底,追責到底。任何人如需負上責任,無論是政府或非政府人員,無論基層或高層,都會公平地按事實追責懲處。」

至於是否能夠真的做到,無論基層與高層,都會追責懲處,目前不應該有先入為主的偏見,一切留待獨立委員會報告出台之後,看政府的行動才能做出結論。然而,目前提出的公務員改革方案,公務員事務局的加薪方案,為17萬公務員評分,部門首長將按工作表現將下屬劃分成6個等級,後3個等級不能獲得自動調整增薪點,比例不少於5%。這個表面上仿照商業公司的末位淘汰制,在公務員傳統管理氛圍中如何執行,惹來很大爭議。獲差評的公務員有半年時間改善表現,經過申請有可能會獲得上級重新評估。按照這個獎懲制度給人的印象,政府是否會對宏福苑大火犯錯官員確實執行追究到底,切實懲處,令人產生疑竇。

目前被起訴的是維修公司的工程承建與監管公司和負責人,法庭將會按照法律賦予的權力,嚴肅公正地做出裁決。法律的條文是白紙黑字,法官的專業水平與態度,也會剛正不阿。期望特區政府對於宏福苑大火事件的追責態度與行動,能夠對公務員制度,特別是獎懲制度的改革,顯現出決心與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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