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倡訂附屬法例 界定「特區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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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6-06-08 09:12

By: 無綫新聞

政府擬以附屬法例形式,清楚述明界定特區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機制,將於刊憲當日起實施。

文件提到,行政長官如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7條,或《國安條例》第115條發出證明書,認定某刑事罪行案件中的有關作為涉及國家安全,該案件即屬《香港國安法》第41條所指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如有人被控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並在同一案件中就同一作為,而被控犯或被裁定犯任何交替罪行,亦屬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政府稱,會盡快就附屬法例刊登憲報,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與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下午舉行聯席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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