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發局前助理經理,承認泄露招標機密資料,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庭考慮她有嚴重疾病,判監3個月、緩刑2年。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指,38歲被告梁瑞盈,曾任貿發局助理經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負責為貿發局網上商貿平台網站進行優化工作,期間向朋友,即其中一間參與競投供應商的董事,泄露標書審核準則,及另外三個競爭者提交的標書內容。
有關供應商其後成功中標,項目總金額逾230萬元。被告亦向貿發局隱瞞,相關公司違反合約規定,中標後外判部分工作。
涉案供應商的一名董事,被控促致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否認控罪,明年1月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