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員多次盜竊判監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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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05-27 21:16

By: 無綫新聞

一名高級警員多次盜竊,路不拾遺的市民拿到警署的財物,判監十五個月。

45歲被告吳兆輝加入警隊二十七年,案發時駐守旺角警署報案室,他2009至2010年多次偷取,路不拾遺的市民拿到警署的財物,合共金額有二千多元,事件被上級揭發。被告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裁定十二項偷竊罪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知法犯法,令警隊蒙羞,並且破壞市民對警隊的信任,判處即時監禁十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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