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訴訟機制建議先由消費權益案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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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05-28 07:03

By: 無綫新聞

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本港引入集體訴訟機制,初步先由涉及,消費權益的案件做起。集體訴訟是指,一群彼此間有共同利益的人,因人數太多,就可以由其中一人或數名代表提出訴訟。例如雷曼債券風波,涉及的數萬名投資者,他們就可以用集體訴訟方式,入稟法院。但為了避免機制被濫用,申請人需要經法庭核證,才可以決定可否用呢個方法,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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