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與同事互租物業並申領租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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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07-04 21:00

By: 無綫新聞

新任發展局局長麥齊光承認近廿年前擔任政府工程師時,曾與同事互租對方的物業,並申請租金津貼,但強調一切符合公務員程序。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就表示會了解麥齊光的個案。他又指當年的租金津貼制度,沒規定不能租用朋友或同事的單位,而租金津貼屬舊有制度,新入職公務員已不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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