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東主騙破欠基金 法官形容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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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08-23 07:08

By: 無綫新聞

一名酒樓東主多次結業後又開業,騙取破欠基金,判即時監禁三年,取消董事資格五年,是首宗詐騙破欠基金而被定罪入獄的案件。

案情指被告曾潤平零一至零八年間,在大埔道及窩打老道,先後以不同名稱經營六間海鮮火鍋酒家。每當生意轉差就結業,然後在原址用另一名稱再開業。他與太太童瑞瓊涉嫌隱瞞公司資產,拖欠員工薪金,詐騙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超過200萬元。原本被控四項欺詐罪。最後被裁定一項罪名成立,太太罪名不成立。

被告被指其中一間酒家零三年八月結業時,隱瞞擁有價值88萬爐具,向清盤人訛稱只餘下價值200元罐頭,令破欠基金向66名員工,支付78萬欠薪。

暫委法官練錦鴻判案時指,被告是有詳細計劃犯罪,涉及其他專業人士協助,受害人除是破欠基金,即香港納稅人,亦包括部分酒樓員工,因他們只能從破欠基金取得三分之二薪金補償。被告就好比害群之馬,體內的癌細胞為其他營商者樹立壞榜樣。其行為禍害的不只影響破欠基金,亦可能令政府修改相關法例,堵塞漏洞,以致影響社會運作及香港競爭力。

由於被告因其他案件,現時已被取消董事資格5年,這宗案的禁令於2017年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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