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調包案 兩被告各判監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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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10-04 21:03

By: 無綫新聞

懲教署人員將釋囚尿液樣本「調包」案,兩名被告在東區法院各被判監禁三個月,獲准保釋就刑期上訴。

兩名被告,已經辭職的懲教主任鄧貴文,和已退休的一級懲教助理梁肇榮,早前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指兩人零九年四月,至十一月期間,沒有到釋囚家中,或工作地方探訪,沒有正確填寫監督紀錄,而梁肇榮更將自己的尿液樣本,與吸毒釋囚調包,令釋囚通過藥檢。

暫委裁判官衛以寬判刑時指,兩名被告沒有履行職責,違反誠信,判刑要符合公眾預期,令其他人有所警剔。考慮兩人以往公職紀錄良好,真誠後悔,事件不涉及貪污。以四個月為量刑起點,加上被告認罪,各判處監禁三個月。

這宗案件其中一個關注點,是被告不同意案情,指他們的做法是懲教署不成文規定,得到上司默許,為了維持戒毒的成功率,不過,暫委裁判官不接納。

懲教署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強調從來沒有施壓,要求職員確保成功率維持在高水平。法庭的判決還署方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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