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晚會後被控非法集結 2人判緩刑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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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10-11 20:15

By: 無綫新聞

去年六四燭光晚會後,一批示威者在未有申請下遊行,當中八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其中兩名被告,各判監四星期,緩刑一年及罰款。其餘六名被告就被判罰款。

八名被告聽判刑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外舉橫額及叫口號。裁判官判八名被告非法集結等多項罪名成立。

其中葉寶琳及王浩賢各被判監禁四周,緩刑一年及罰款。裁判官解釋,二人在當日屬領導角色,必須判刑。對於被告指公安條例過時,裁判官認為先進國家都有類似條例,對遊行示威進行規範。

去年六四晚會後,一批集會人士遊行去北角警署,聚集在炮台山一段英皇道,現場一度要封路,最後警方清場,有53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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