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租屋津貼,合共超過七十萬元案件,早上提堂,兩人毋須答辯,獲准保釋,下月初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麥齊光及曾景文分別被控,三項及四項罪名,其中二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諞香港政府罪,指他們涉嫌在八五至九零年間,虛假表示他們租用的單位,沒有財務權益或所有權權益,隱瞞租約是同對方妻子訂立,虛假申領自行租屋津貼,合共約七十萬元。
而麥齊光另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而曾景文則被控三項相類罪名,控方將傳召四十五名證人,包括來自公務員事務局,運輸署的官員,測量師行職員,涉案單位買家及地產經紀,兩名被告的同學,以及曾景文的家屬。兩名被告繼續獲准各以五萬元保釋,下月六日到灣仔區域法院再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