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政府推出穩定樓市新招前,連沽兩個半山單位,林奮強表示賣樓前,不知道政府會推出新措施。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林奮強應公開交代事件,政府亦要徹查。
林奮強賣出的兩個八百呎中層單位,位於堅道寶華軒,是他與太太以公司名義於01年買入,兩個單位各以九百多萬,於九月二十日及十月十日售出。
翻查行會紀錄,林奮強於本月四日申報,減持一個中西區單位,至廿二日,即政府公布新壓抑樓市措施前四天,再減持多一個單位,不過,由於林奮強持有這些單位逾十年,並不受新的額外印花稅影響。
林奮強承認上星期五,即政府出「新招」的同日收到電郵,才知政府會再出招遏抑樓價,強調沒參與新措施的討論,他表示事件純粹巧合,又指單位早於加入行會前放售。他指已按程序申報,不會道歉或辭職。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林奮強的解釋。
政府上星期五宣布,延長「額外印花稅」的適用期,及開徵「買家印花稅」,打擊炒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