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續審陳志雲案 陳志雲到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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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11-06 22:20

By: 無綫新聞

律政司就無綫電視的電視廣播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被廉署起訴獲判無罪案,提出的上訴,上訴庭繼續審理。

陳志雲早上到法院應訊,律政司上訴的對象是陳志雲及案發時,其助手叢培崑。針對陳志雲09年出席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志雲飯局節目,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說,陳志雲有合理辯解,包括他是以名人身份出席,同其他出席的無綫藝人,是有分別,因為他同另一名嘉賓,身上要貼宣傳標貼,陳志雲都沒有隱瞞,是收錢出席,而節目是直播,陳志雲曾多次出席過收錢活動,但無綫電視都沒有提出反對,所以認為是默許。

法官袁家寧就反駁,陳志雲是自相矛盾,深信自己是名人,可以做公司以外工作,但過往曾向公司提出申請,陳志雲一方就解釋,雖然僱員合約訂明不准,做公司以外工作,但陳志雲升為業務總經理後,合約條款改變,深信毋須提出任何書面申請,

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早前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三項罪名,區域法院去年九月裁定三人,全部控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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