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是本港癌症頭號殺手,如果服用有效的標靶藥,就算無法切除腫瘤,亦能當作長期病控制。
林女士年初出現病徵,沒有在意,隨後的身體檢查發現肺癌第四期,醫生診斷腫瘤帶有EGFR基因,口服三個月標靶藥後,癌指數由293,跌至正常的5以下。
根據國際數字,適合服用肺癌口服標靶藥的病人,七成人服藥後腫瘤明顯縮細。但如果已證實癌症擴散至其他器官,醫生也不建議做手術切除。
病人是否適合用標靶藥,先要抽取腫瘤細胞做基因測試,這支超聲波支氣管鏡,末端的鏡頭,除了可檢查氣管內壁,亦可以看到,氣管旁邊的淋巴組織,有需要可以抽取淋巴組織化驗,診斷癌細胞有沒有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