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提選舉呈請初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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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07-12 02:55

By: 無綫新聞

在行政長官選舉落敗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提出選舉呈請,以及相關的司法覆核案,而身兼選委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亦申請提出司法覆核,指行政長官梁振英,在選舉期間作出失實聲明。法院將兩案合併處理。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質疑梁振英在特首選舉期間,就僭建問題作失實陳述。代表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表示,特首選舉的有關條例規定,如參選人不滿選舉結果,必須於選舉結束後,七天內提出,但他舉例指,參選人的選舉開支,是在選舉結束後三十天內遞交,如發現問題,或已過了七天的投訴期,所以認為有關規定不合理。

而梁振英的代表律師,就在庭上要求撤銷,何俊仁提出的選舉呈請,法官林文瀚表示,會於下月15日,展開撤銷選舉呈請的聆訊。政府代表律師說,選舉條例清楚列明,如果要對被選人作出任何質疑,必需透過選舉呈請的步驟,司法覆核不適宜使用。

梁振英的代表律師說,整件事都很荒謬,如果可以批准用,司法覆核去罷免特首,即是全港市民只要覺得,梁振英沒有誠信,是否全港市民都可以,循司法覆核程序,要求罷免梁振英,他說,只有中央有權罷免特首。案件星期五繼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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