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證實,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赤柱住宅,與後面人造斜坡之間,曾經有僭建物後,梁振英回應說,十一、二年前已經修復,現時完全沒有問題,但無交代有多大規模。
行政長官梁振英,除了山頂貝璐道大宅,位於赤柱東頭灣道的大宅,屋宇署亦證實有僭建。梁振英強調已全部修復。
屋宇署昨晚發聲明,指在2000年12月及2001年1月,多次視察所得,梁振英赤柱的住宅,和後面的人造斜坡之間,有包括一些樑、柱、牆、樓梯,及樓板等僭建物。
屋宇署表示,首次視察時,業主亦即梁振英,已找人清拆僭建,所以不知道僭建物用途及面積。對於律政司建議終審法院,就居留權問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澄清釋法文件,梁振英回應表示,政府無意向終審法院施壓。梁振英沒有回應追問就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