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鐵川報章撰文︰中央對港有十項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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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12-18 01:01

By: 無綫新聞

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以學者身份於報章撰文,強調中央對香港有十項權力,並不限於國防及外交,但指這些權力,絲毫不影響特區的高度自治權。

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以樹仁大學客座教授身份,在報章撰寫一篇題為,中央政府對香港有十項權力的文章,引述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等人的著作,指《基本法》規定,中央對港有十項權力,

除了國防及外交之外,人大常委亦有權力修改及解釋基本法。其中,中央人民政府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在某程度上,能決定中央權力的實質範圍,直接影響香港特區,所享有自治權力。又引述著作指,全國人大常委會享有《基本法》賦予的違憲審查權。但行使這項權力,必須遵從法治原則

另外,香港特區要進行禁止叛國等行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

郝鐵川說,這些是忠實表達基本法的原意,清楚列明中央對港權力,不止限於國防外交,但絲毫不影響香港特區,享有世上並不多見的高度自治權。而中央在香港保持資本主義制度不變,是誠心誠意的,因為不僅對港人有利,對內地更有利,兩者互相借鑑。內地人不出國門,就能觀察資本主義的發展,對內地是很好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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