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一月一日起,地產代理租售二手住宅物業,必需提供單位實用面積及呎價,以實用面積計價,有建築師認為,沿用多年建築面積沒有統一計算方法,用實用面積可以保障市民。
這兩個單位建築面積都是800呎,但是大小不一樣,因為實用面積其實相差110呎。太古城這個單位實用率超過八成半,原本建築面積呎價10507元,以實用面積計價,變成12017元呎。附近匯豪峰實用率只有七成三,以建築面積計價比太古城單位便宜三成,若換以實用面積計價13962元,就會貴過太古城。
明年一月一日起,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代理要向買家提供二手樓的實用面積及呎價,明年六月開始,一手樓銷售價單要用實用面積。例如即將接受申請房協的綠悠雅苑,已經用實用面積來計算呎價。
市民對於實用面積,又認識多少?實用面積是指單獨分配予該單位的樓面面積,包括露台及牆的厚度。但窗台、花園走廊,升降機槽等就不包括在內。
有建築師表示,實用面積取代建築面積可以更加保障消費者。建築師提醒市民,日後轉實用面積計算樓價後,不會反映有多少公用地方計入單位面積,買樓時要留意花園、會所、停車場等設施,作出合適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