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四項侮辱國旗和區旗罪判囚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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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2-07 01:36

By: 無綫新聞

社運人士古思堯,被裁定四項侮辱國旗和區旗罪,罪名成立,判處即時入獄九個月。

去年六月十日,古思堯在中聯辦外,悼念內地維權人士李旺陽期間,焚燒手上國旗,而在今年元旦遊行,古思堯手持塗污的國旗及區旗,經審訊後裁定,四項侮辱國旗和區旗罪罪名成立,古思堯沒有律師代表,社民連多名成員就到東區法院聲援,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無論目的有多崇高,都是違反法律,破壞公眾秩序,不會被公眾接納及尊重,而被告集會期間燒毀國旗,行為魯莽,不顧後果,沒理會在場人士風險,應受譴責,法庭認為有關罪行極之嚴重,判處他即時入獄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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