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遊行咬傷女警 嚴敏華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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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2-18 21:04

By: 無綫新聞

社民連成員嚴敏華去年七一遊行期間,咬傷一名執勤女警,判入更生中心。

嚴敏華早前被判襲警罪名成立,還押監房候判,社民連成員到東區裁判法院聲援。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多次參加社會運動,都是和平理性,判刑前已收押21日,受到嚴重教訓,重犯機會不高,而案中女警亦沒有受嚴重傷害,希望不要判處監禁,裁判官認為罪行嚴重,判她入更生中心,又拒絕被告申請保釋。

按照現時法例,如被判入更生中心,可羈留三至九個月,羈留期視乎表現和進度。羈留後期,可以在指定時段,出外進修、工作或參與經批准的活動。

案情指嚴敏華去年七一遊行期間,咬傷一名執勤女警,當時女警將她制服和拘捕。社民連表示,會委託律師為嚴敏華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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