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花園街四級火死因庭首日研訊,先由死者家屬作供。
研訊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花園街四級火中,其中一個死者陳仙仙,她母親作供,她說她租住花園街192號一個劏房單位,當時女兒由海南島來探她,在單位暫住,火警發生當日早上,她放工回家時,已經見到排擋起火,她打女兒手機但無人聽,女兒最後遇難。
另一位作供的是死者張智美的妹妹,她說張智美亦是租住192號一個劏房單位,事發前的凌晨,她曾與張智美互通短訊,知道姊姊當時在家,至翌日早上才知道花園街發生大火,姊姊最後遇難。
事發在2011年11月30日清晨,火警導致九死三十多人受傷,死因庭研訊預料要進行15日,一共會傳召75個證人。
火警發生後,政府推出優化排檔環境措施,推出資助計劃,協助排檔小販搬遷或交回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