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造成九人死亡的旺角花園街大火,死因庭聆訊繼續,兩名消防人員作供講述救人經過,又指當時資源不足,令他們無法逐層搜救。
第六日聆訊,死因庭傳召了兩名當日到場搜救的消防人員作供,最先到現場的消防隊長盧文鑑憶述,2011年11月30日凌晨,收到指示出動,他到現場後發現最少有三處火源,包括兩邊排檔各三至五個檔位以及花園街192號閣樓,加上火勢猛烈,他五分鐘內決定將火警升為三級,要求增援。
另一名消防隊目王鎮強之後奉召到現場增援,被派到花園街192至194號唐樓,進行爆破及搜救。他發現大廈前樓梯濃煙密佈,無裝上防煙門,溫度非常高,後樓梯就不能通往天台,他和隊員在前梯梯間不同位置,共發現七具屍體。有人面部燒焦,直至到達天台,才發現十二名生還者被困,包括一名嬰兒。之後派隊員數次出入樓下單位搜救,再救出七名市民,部分人嚴重燒傷。
死因裁判官庭上詢問,問為何不逐層搜救,王鎮強就回答,因為他收到指示只到天台救人,加上資源不足,不能逐層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