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裁定花園街大火死者死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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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3-18 02:36

By: 無綫新聞

前年花園街大火,死因庭裁定九名死者全部死於意外。陪審團對多個政府部門提出不同建議。

警方為了今次聆訊,製作花園街火警現場的模型。死因庭用了十四日聽取證供,一共傳召七十三名證人,呈堂證物四十八件。

五名陪審員中午退庭,下午五時許有裁決,以3比2票數,裁定九名死者全部死於意外,大部分人是吸入濃煙致命。

陪審團綜合庭上證供,裁定九名死者是因為花園街268號排檔電力故障起火,火勢迅速蔓延至鄰近排檔,及192至194號大廈,濃煙沿前樓梯湧上,他們嘗試從前樓梯逃生,但走避不及被火或高溫燒死,及被濃煙焗死。

針對研訊期間揭示的問題,陪審團建議屋宇署必須嚴格執行及跟進發出的消防安全指引,加強巡查劏房,確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及提高對違例者的罰則,加強阻嚇。

至於出事排檔的電箱,曾經更改位置但無通知政府,陪審團要求食環署,加強巡查排檔,確保排檔遵從原有的設置。陪審團亦要求消防處,加強前線搜救人員的資源。

陪審團退庭前,死因裁判官陳碧橋作出引導,他重申死因庭無權裁定任何人的民事過失、責任或賠償問題。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特別在聆訊結束後,多謝家屬及陪審團,他表示感受到家屬的傷痛,為他們失去摯親感到難過,並對死者致以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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