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籲市民保留拒收直銷通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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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4-12 21:16

By: 無綫新聞

針對直銷活動的私隱條例,新修訂條文生效兩個星期,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近月收到的投訴比去年倍增,他鼓勵消費者,保留拒絕接受直銷訊息的書面證據,以便追究違法商戶的刑事責任。

四月一日之後,新修訂的私隱條例生效,商業機構要使用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做直銷,要先取得消費者同意,否則就觸犯了刑事罪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最近兩個月,收到有關直銷或使用個人資料的投訴,有七十多宗,比去年同期上升一倍。

新例生效前,不少市民收到很多不同公司,關於使用個人資料作直銷的通知,因為根據新例,商戶只要在新例生效前通知客戶,會使用他的個人資料做直銷,客戶又沒有主動拒絕,四月一日後,也可以繼續進行做開的直銷推廣,毋須客戶同意。

蔣任宏表示,消費者甚麼時間都可以通知商戶,拒絕接受直銷訊息,並無時限,一旦消費者拒絕後,再收到直銷訊息,商戶就屬違法,他又鼓勵消費者,保留拒絕接收直銷訊息的書面通知副本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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