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敗訴需付3億4千7百萬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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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4-14 23:44

By: 無綫新聞

商人陳振聰在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遺產案敗訴後,被稅務局追討3億4千7百萬元的物業稅及利得稅,陳振聰提出反對,區域法院裁定他敗訴。陳振聰需要即時繳付所欠的稅款,利息及訟費。法官潘兆童在判案時表示,任何納稅人若對評稅結果有異議,需要在一個月內提出反對,但陳振聰在過期後都沒有提出,而過期的申請,已經在高等法院及上訴庭被判敗訴,法官認為陳振聰已經無任何理據,支持他指有關款項是,「愛的餽贈」的說法,而任何納稅人應先繳付稅款,有爭拗就等稅局評定後才退款。 由於稅局早前已凍結陳振聰,約650萬存款,以及他出售半山住宅的,1億9千多萬元款項,現時尚欠1億4千多萬元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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